畢業生流程
STEP 1 【檢查「畢業科目設定作業」】
1.開啟學籍系統【基本作業(B)➜9-3畢業科目設定作業】。
2.針對各校所需條件,檢查部定科目、專業實習等項目,是否有設定完成。
STEP 2 【執行成績、學分重算】
1.至學籍系統【基本作業(B)➜7-1成績重算】,執行「成績重算(學業)」。
2.至學籍系統【基本作業(B)➜7-2學分重算】,執行「學分重算」。
STEP 3 【依需求列印「畢業名單」】
可至學籍系統【列印作業一(P)➜7-1畢業名單,保甄名單】,執行畢業名單列印。
條件由學校自行設定。
請使用格式(二)報表。
預覽後,若學生可否畢業出現"否",請檢查畢業科目設定是否有完成。
範例-108課綱普高畢業條件
應修習總學分: 180 學分
畢業之最低學分數: 150 學分成績及格
必修及選修學分: • 部定必修及校訂必修至少需102 學分且成績及格 • 同時選修學分至少需修習40 學分且成績及格
當畢業名單條件要點選"單科條件"時(例如各學期一科未達XX分),才需執行【列印作業(P)➜8-1學生未及格科目成績名冊(個人)】。
STEP 4 【編製畢業證書字號】
1.開啟學籍系統【系統設定(S)➜1-1核准文號證書字號輸入】。
2.有以下兩種編制字號的方法,擇一執行:
3.至學籍系統【列印作業一(P)➜5-3名冊媒體申報】,執行「畢業生名冊」匯出功能即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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